Friday, February 23, 2007

姊姊的守護者

剛看完上ㄧ本小說【巴別塔之犬】,還在讚頌書裡奇異的情節,卻也還來不及細細品味回想書中的意含時,便已被老婆大力推薦,且急著要我趕快看完,等著我和她討論之下,我只好開始翻看這本書,誰知欲罷不能,而且大受感動。這當然和我們的小培華有關,老婆說她很慶幸小培華走了,否則那對香緹來說也是很不公平的事。我們會將所有的心力全放在生病的小陪華身上,而忽略了香緹。

姊姊的守護者--- My Sister's keeper

『莎拉為了救罹患急性前骨髓性白血病的女兒凱特,利用醫學科技生下與凱特有完美基因配型的安娜。十三年來,安娜不斷地供應凱特血液、白血球、骨髓、幹細胞, 現在輪到了她的腎臟。無法忍受再被當成藥糧的安娜決定反擊她的父母,控告父母奪走她的身體使用權。』
生病的人很辛苦,大家都知道。有時候會有一些觀察敏銳的人會再加上ㄧ句:「他們的家屬更辛苦。」我並不打算訴苦培華生病時,老婆和我是多麼辛苦,那根本只是我在贖罪的過程。因為真正沒日沒夜、耗盡心力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個玩世不恭、疚由自取的傢伙。
為了救大女兒凱特,不斷的要求二女兒安娜捐贈,莎拉很自私嗎?我想是的,但是為了愛,可以被原諒嗎?那安娜的後半生怎麼辦?要是真捐了腎,一輩子不得遭到猛力的碰撞,要是她在70歲時僅存的ㄧ顆腎也壞掉了怎麼辦?誰賠她ㄧ顆腎?她當然可以拒絕捐腎,但是萬一姊姊凱特因為沒有得到她的腎而去逝,她還要不要在這個家庭生活下去?她一輩子能原諒自己嗎?
爸爸布萊恩雖然這次和安娜站在一起,認為安娜有權力拒絕捐腎給凱特,但是如果凱特因為接受了安娜的腎而從此身體好轉,安娜也無大礙呢?倒底怎樣是對?怎樣是錯?誰敢做這個決定?
媽媽莎拉說:「我的人生宛如建築物著火,我的一個孩子在裡面,而唯一能救她的機會是派我的另一個孩子上場,因為只有她認識路。...那可能導致我或許會同時失去兩個孩子,...可是我也知道那是我唯一可以同時保住她們兩個的機會。」面對如此兩難,誰有信心決定?
法官說:「我不確定我們之間有任何人有資格來決定凱特生存的尊嚴或安娜生命的品質哪一個比較重要。我是一個父親,我女兒十二歲的時候被一個酒醉開車的人撞死,那天晚上我趕到醫院,我願意做任何事來換取她多活一天。費茲傑羅家處於那種狀況已經十四年了,我尊重她們的決定,我欽佩她們的勇氣。我羨慕她們事實上有這個機會。可是這個案子不僅是關於安娜和一顆腎臟,它是關於這些決定該怎麼做,和我們要如和決定由誰來做決定。...因為道德遠比倫理重要,而愛遠比法律重要。」
而當事人凱特呢?她不想死,可是她也不想像這樣活著。而安娜真的是獨自做這個決定的嗎?結局的大逆轉,讓所有讀者感到訝異與不勝唏噓。而增添如此戲劇化的情節,也加深了本書的可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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